内容 |
根据《贵阳市2013年择优选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特设岗位教师公告》有关要求,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体检等程序,现有3人符合我县择优选聘条件,进入政审环节。现将进入政审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请进入政审人员携带下列材料于2月24日前报息烽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永靖镇虎城大道虎城大厦13楼组织人事科)。 1.考生书面自我介绍基本情况材料(A4纸打印原件一份)。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用A4纸出具的该考生有无违法行为证明。(原件一份) 3.居住地居委或村支两委用A4纸出具的该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原件一份) 4.居住地计生部门用A4纸出具的该考生有无违反计生法的证明。(原件一份) 5.相关考生证件复印件(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报考职位相关依据〈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要求的其他证件复印件)。用A4纸各复印一份附后。 6.个人档案。 监督电话:0851-7728975、0851-7727255 息烽县公招办 2014年2月19日 附件:贵阳市息烽县2013年择优选聘农村幼儿园特设岗位教师进入政审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xifeng.gov.cn/info/1122/18532.htm
编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全日制学历 |
最后学历 |
所学专业 |
是否师范类 |
教师资格证类别及专业 |
现在是否在编教师 |
13年公开招聘中试教成绩 |
13年公开招聘中综合成绩 |
特岗志愿县 |
特岗报考学校 |
报考职位 |
体检情况 |
是否进入政审 |
1 |
刘丹 |
女 |
汉 |
大专 |
大专 |
幼儿艺术教育 |
是 |
幼儿园 |
否 |
87.8 |
65.48 |
息烽 |
乡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合格 |
是 |
2 |
王德美 |
女 |
汉 |
专科 |
专科 |
学前教育 |
是 |
幼儿园 |
否 |
64.6 |
61.36 |
息烽 |
乡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合格 |
是 |
3 |
刘菊 |
女 |
汉 |
大专 |
大专 |
学前教育 |
是 |
幼儿园 |
否 |
63 |
60 |
息烽 |
乡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合格 |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