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各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地发挥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研究生教育和教学中的作用,加强学科和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的质量,保证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的学术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标准参照《山东艺术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规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办法进行。 二、考核工作安排
单 位 |
时 限 |
工 作 内 容 |
个人填写考核表 |
4月15日至4月17日 |
申报者填写《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1式2份),准备各项成果证明材料,报二级学院。 |
二级学院 |
4月17日~4月20日 |
各二级学院安排研究生教学秘书按《考核办法》规定,对导师的材料进行初审;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核、评议、表决工作。 |
二级学院 |
4月21日~4月22日 |
各学院将表决通过的导师的《申报表》(纸质1份,电子版1份)加盖公章,汇同成果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
研究生处 |
4月23日~4月25日 |
研究生处对报的送材料进行复核。 |
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
4月30日前 |
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评审、表决、通过导师名单。 |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纸质2份(二级学院、研究生处各一份),电子版1份。 2.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内容依次为:学术专著、代表论文、科研项目批文、获奖证书(科研、艺术实践)、作品展演专辑、作品单(音乐专业节目单)等。 四、《考核办法》及考核表下载 《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及本通知所列附件将发至各学院邮箱。 联系人:朱长磊 电 话:86522235 邮箱地址:yjsb10458@163.com 2014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