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厦门市教育局市教科院选聘教研员通知 |
内容 | 根据市教科院工作需要,决定从全市中小学教师中选聘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历史、中学化学、中学政治各一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对象 我市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在编在岗的相关学科优秀教师。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师德,获得校级以上综合表彰。 2.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在各类教师岗位大练兵中获得区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或获得区(或市直属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奖励。指导学生和学科教学成效显著,教学成绩突出。 3.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主持区(或直属校)级以上课题或参与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或在CN级刊物发表过2篇及以上相关学科教学研究论文。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担任过学校相应学科教研组长以上的教师优先考虑。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一级教师以上职称,至2014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45 周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教师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书。 6.身体健康,录用前由我院集体组织到市级医院体检(体检要求参照2014年厦门市招聘教师简章)。 (二)岗位要求 中学语文、数学、历史、化学、政治教研员:要求具有高中学科教学经历(其中数学、历史学科要求近10年有完整初中三年教学经验),参加过市级或以上命题工作,开设过市级或以上教育教学讲座。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报名通知 在市教育局和教科院网站(含基教室教研通知)上发布。 (二)报名 自选聘通知发出之日至2014年5月30日前接受报名,请应聘人员将本人的下列材料送交我院办公室,材料项目(请提供材料目录,并自留底稿,材料一律不退)如下: 1.报名登记表(请到我院网站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2.个人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普通话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身份证; 3.个人成果复印件:相关教育教学成果(含各级表彰、参与课题证明、职务任命文件、岗位练兵获奖、论文获奖、指导教师证明、指导学生竞赛的优秀教师奖状和教育教学类奖励的奖状等); 4.代表作:2篇已发表在CN(或相当于CN)刊物的论文复印件(含刊物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和全文)。 报名地址和联系人: 地址:厦门市坑内路23号四楼人事室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92-2665097 四、考试和面试 (一)由教科院办公室进行材料初审,合格者由教科院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与面试 笔试:时间90分钟,内容为基本技能测试,含学科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研究等。 面试和答辩:时间30分钟,内容有评课、答辩等。 五、考核调入 由市教科院组织选聘专家小组,根据材料、笔试与面试成绩,按德、勤、能、绩的情况,筛选出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报市教育局批准,确定调入我院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市教育局监察室全程监督。若公开选聘人选经考核未能达到选聘要求,将启动选调程序。 (本通知解释权归市教育局人事处和市教科院) 二O一四年五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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