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从东营市胜利教管中心所属学校调配交流部分教师到局属学校工作通知 |
内容 | 各有关学校: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并报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从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学校(以下简称“教管中心所属学校”)调配交流部分小学教师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以下简称“局属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教师自愿选择、校际为主交流、行政实施监督”的原则,坚持在市直教师编制总额内、不影响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及教管中心所属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开展的情况下,以学科富余人员为重点,统筹考虑学科结构、年龄结构、生活需要等因素,根据局属学校需求,调配交流部分教师,着力解决区域教师不均衡和部分学校超编超员问题,进一步盘活教师人才资源,激发内部活力。 二、交流范围 从教管中心所属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调配交流到市海河小学、市春晖小学和市晨阳学校、市实验学校的小学部。 三、交流条件 参加调配交流人员应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能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改革创新精神,身体健康,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事业编制且在岗的专任教师(不含管理人员、行政教辅和后勤人员)。 (二)符合调配交流计划(见附件1)所规定的学历和学科要求。 (三)年龄40-50周岁,一级教师及以下职称(含具备高级资格未聘人员)。 (四)具备调配交流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4年9月1日。 四、交流程序 (一)拟定计划。局属学校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4年度编制使用限额内,结合学科情况,提报调配交流岗位和条件,经局党委研究确定后公布。 (二)组织报名。胜利教管中心组织各学校符合条件的教师,根据调配交流计划自愿报名,经所在学校集体研究同意后,统一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报名时间地点: 2014年5月5日-5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6:00),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人事科,电话:8711238 报名所需材料: 1、《教师调配交流报名登记表》、《教师调配交流一览表》和机构编制证、岗位管理证。 2、身份证、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证明、任教学科的教案。 4、从教以来的以下材料: (1)表彰奖励证明,包括:市级以上名师、优秀教师、教学能手、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业务奖励和党委、政府综合奖励等。 (2)技能竞赛证明,包括: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和科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公开课、基本功比赛及其他教学评比。 (3)学术著作证明,包括: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刊物发表的论文(具有正式刊号),主持或参与编写的教材(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著作(不包括论文集)等。 (三)资格审查。市教育局组织局属学校,通过查阅任职资格或相关证明等资料,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四)确定人选。局属学校根据资格审查情况,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交流教师人选,其中: 1、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数额的,由接收学校组织考核考察,研究确定是否同意交流。 2、报名人数多于岗位数额的,根据竞聘考核和实地考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研究确定人选。具体程序为: (1)竞聘考核。由各接收学校自行组织,主要采取讲课、答辩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以及与调配岗位的匹配度等,讲课、答辩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30%。 (2)实地考察。由接收学校协调原单位组织,可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材料考察的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拟交流人员的政治品德、现实表现和家庭实际等,考察情况占总成绩的30%。 (五)交流公示。局属学校将集体研究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教育局,经同意后分别在接收学校和原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六)管理使用。调配交流后按接收学校有关规定管理。各学校要于2014年6月30日前按规定为交流人员办理工资、行政关系等调动手续,确保秋季开学及时到岗。 五、有关要求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交流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事业发展为重,通过实施教师交流,着力解决好长期困扰教师队伍的超编和年龄、学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要严格人事工作纪律,交流工作要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学校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注重做好教师思想工作,保证教师队伍稳定和工作连续性,确保交流交流工作顺利开展。 东营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