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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医药行发﹝2014﹞ 16 号《湖北医药学院教育教学重大事项社会咨询工作规范》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在教师中遴选一批教师咨询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教师咨询员由学校一线教师(含教研室主任)中具有全局视野和发展目光的教师担任,并具备以下条件: 1.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一定的威望;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全局观念,关心并支持学校事业发展,对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现实问题有深入研究和一定成果; 3.在我校教学、科研一线岗位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在本校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 二、遴选名额及程序 1.根据学校教学院系实际,各院(部)遴选推荐1名教师作为学校教师咨询员候选人,各院(部)名单如下: 思想政治理论课部、基础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第三临床学院、第四临床学院、第五临床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口腔医学院。 2.各院(部)按照遴选条件及名额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并填写《湖北医药学院教师咨询员成员推荐表》(附表)。推荐表经院(部)领导签字、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 三、具体要求 请各院(部)于5月8日前将纸质《湖北医药学院教师咨询员成员推荐表》报组织人事部赵曼处,(办公电话:8891074),电子版发送至114242373@qq.com。组织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对照推荐候选人基本情况,提出教师咨询员建议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核;经校长审批,签字同意后入选咨询专家/员库,并颁发聘书。 专此通知 湖北医药学院组织人事部 2014年5月4日 附件: 湖北医药学院教师咨询员成员推荐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湖北医药学院教师咨询员成员推荐表.doc》来源于湖北医学院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6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