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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海市侨办通知,我校决定推荐两位教师到澳大利亚墨尔本新金山中文学校任教,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吃苦耐劳,勇于奉献,善于与人沟通;业务精通,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汉语教学能力证书;普通话标准,粗通英语;身心健康,无严重病史。 男教师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教师年龄不超过58周岁、具有中初级职称的女教师年龄不超过53周岁。 二、任教科目 1、美术教师一名,教授儿童画、水彩画、书法及手工制作。 2、音乐教师一名,教授唱歌、舞蹈,会用多媒体教学。 三、任教期限 任期一年,自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自实际离境之日算起)。 四、工资待遇 1、国侨办支付外派教师任教月薪每月8000元人民币,学校保留基本工资和补贴。 2、外派教师赴海外任教的往返国际经济舱机票、保险、出国手续费等由国侨办承担。 3、聘方学校承担外派老师在海外任教期间的住宿、膳食、医疗等费用。 五、推荐程序 1、5月20日—5月23日 拟申请者填写《外派教师推荐表》交学院。 2、5月26日 学院、学校审核,报市侨办。 联系人:蔡莹 联系电话:64320269 人事处 2014年5月20日 附件: 外派教师推荐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外派教师推荐表.doc》来源于上海师范大学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20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