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音乐教师(8分钟) (一)钢琴伴奏 要求:从指定教材中抽取一首歌曲钢琴伴奏 (二)自选一项特长: 唱歌或舞蹈自选其中一项用以展示自己特长。 要求:曲目自选,自备乐器或磁带、光碟、服装等相关器材和道具。 (三)片断教学和才艺展示均选用小学音乐教材。1-4年级(人教版)、5-6年级(人音版教)。 二、幼儿教师(8分钟) (一)即兴弹唱: 1、要求:抽取一首幼儿歌曲,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完成。自弹自唱(内容从省编教材中抽签选定,使用钢琴伴奏并按原调歌唱) 2、评价标准: (1)弹奏完整、流畅、和谐、整体视听效果好。 (2)伴奏和铉配置规范、科学合理,符合歌曲风格,力度控制合适。 (3)伴唱口齿清晰,能突出范唱的能力。 (4)节奏鲜明、有力度、艺术情感丰富,表现力强。 (二)自选舞蹈: 1、要求:自备一个舞蹈,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完成。舞蹈音乐的磁带、光碟、服装道具等用品自备。 2、评价标准: (1)注重音乐和舞蹈的结合,能准确地理解音乐的蕴含和风格,并通过丰富的肢体语言恰当地表现音乐内容,主题鲜明,具有美感。 (2)创编有新意,想象力丰富,赋有一定的艺术性和时代感,能最大程度体现自己的特长。 (3)注重舞蹈动作的表演和内在情绪的表现力,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 (三)绘画:(在写教案的60分钟内完成此项) 1、要求:根据要求以线条描画的形式表现主题。绘画所需的纸笔统一提供。 2、评价标准: (1)立意新颖、主题突出、构图完整。 (2)形象生动有趣,画面整洁、美观。 光泽县教育局 2014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