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黔南州施秉县公安局招聘特(巡)警队员公告 |
内容 |
为弥补我县公安机关警力不足,提高社会治安巡逻防范能力,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经请示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全州公开招聘特(巡)警队员 23名,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黔东南州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事业心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备拟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退伍军人放宽到初中以上文化。 3、品貌端正,身体健康,双眼裸视力4.8以上,无残疾,身高1.65米以上;退伍军人身高放宽至1.62米。 4、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1995年5月27日至1983年5月26日期间出生的); 5、熟悉微机操作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其他不适宜在特(巡)警队员岗位上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0日至6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施秉县公安局一楼。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①学历证明原件或复印件;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无有违法犯罪前科证明原件;④退伍证原件或复印件;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⑥与原用工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报考者,在试用上岗前需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若未与原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不予聘用。 4、资格审查 由县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三、考试内容及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7日9时整; 笔试地点:施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楼会议室。 1、笔试考核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安工作相关法律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体能考核 体能考核的科目为四项: 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俯卧撑、跳远,评分按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进行,四项科目考核评分的平均分即为体能考核的成绩,体能成绩占总成绩20%。体能测试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二)面试 参考人员根据笔试和体能考核两项合计成绩,由高到低,按1:2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该比例人数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施秉县公安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面试时间根据笔试情况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的综合排名,按1︰1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工作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民应征入伍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政审工作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参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有特长的身高和年龄适当放宽。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23名拟聘用对象并试用上岗,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聘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月基本工资为1500元。聘用后,公安局统一食宿,并按有关政策统一交纳社会保险。 咨询、联系人员及电话: 邓警官: 15985579555 姜警官:13628554266 施秉县公安局 二O一四年六月十日 施秉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特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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