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宁波大学艺术学院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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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到时须出示和交验的材料 1.交验材料: ①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应届生出示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学历证书原件入学时交验; ③往届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2.交存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在同一张纸上,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②《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书表》(下载地址:http://graduate.nbu.edu.cn/showdetail.aspx?id=2044)。应届生,由考生在学所在院系所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没有参加工作的,可以由户口所在的街道居委会盖章); ③一寸照1张(黑白、彩色皆可),报到后自附于领到的体检表上; ④毕业证书复印件; 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历届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⑥拟提前毕业的应届本科考生还须持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分制证明原件,并注明该生在2015年9月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⑦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⑧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⑨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附件1:硕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注:1.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 2.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5)×60% + (复试成绩/3)×40% 3.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附件2:学生复试名单(更新中)
复试工作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aduate.nbu.edu.cn/admissions/default.aspx)。 宁波大学艺术学院 2015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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