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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定县教育局《关于公开选调永定一中部分学科教师的通知》(永教人【2014】5号)规定,对参选人员依选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行资格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时间:2014年7月10日; 二、复核人员及笔试成绩: 物理:吴小玲124.5分化学:江怀森116.5分政治:阙侦林113分 历史:张朝红103分地理:温秀荣133.5分体育:戴兆敏120分 二、复核地点:永定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复核时应提供的材料: (1)学校出具高中任教证明(出具证明经办人应签字)。 (2)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毕业证、近五年年度考核表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名表一份。 (4)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四、其它事项: 请复核对象按时提供材料进行复核,若提供证件与报名信息不符,取消资格,按成绩递补,责任自负。 永定县教育局 2014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