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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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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01 |
和平学校2;大源学校1;滨河学校10;新源学校1;新科学校4;新城学校2 |
一、在职教师: 1、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且没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及记录。2、 初中教师具有3年及以上中学从教经历,小学教师具有2年及以上小学从教经历(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3、个人获得区(县)级及以上级别的荣誉称号或赛课(论文)二等奖及以上;或曾在公开发行的市级及以上级别的教育报刊杂志上发表教育类文章。4、年龄要求:初中教师38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小学教师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 二、应届毕业生: 1、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应具有报考岗位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3、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过院级及以上奖学金或各种荣誉称号。4、年龄要求:本科2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