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十堰市竹山县2015年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为加强高中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科教师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 某学科无人报考或报考数量不足出现岗位空缺时,该学科岗位计划调剂到其他学科。 二、招聘条件 (一) 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相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高中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高中学校工作需要。 5.学历条件:报考竹山一中岗位为普通高校全日制一类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放宽到全日制二类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可以放宽到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且获得学士学位;报考竹山二中岗位为师范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且获得学士学位;报考职教集团学校岗位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且获得学士学位。其中除一类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不限专业外,其他均要求专业对口。 6.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当在考试合格且批准招聘后的第一个聘期内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不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考: 1.我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照片3张,于8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到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考试:以面试为主,面试内容为试讲高中年级对应学科一个课时教学内容,其中报考职教集团学校岗位面试内容为实训操作,主要考核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体检: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以学历、学位高者优先。考核主要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考核对象须在考核前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县教育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有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4.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公示期间,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县教育局:4220153;县编办:4232072;县人社局:4224621;县监察局:4225331),接受社会监督。 5.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竹山县教育局 竹山县编办 竹山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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