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毫州市利辛县2015年选调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区高中学校支教公告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为进一步优化高中教师结构,促进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加强高中教师队伍后备库建设,根据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农村学校择优选调一批优秀教师到城区高中学校支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从农村学校选调40名符合岗位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到城区高中学校支教(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特岗教师、城区学校和在城区支教教师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以上,专业对口;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利辛县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请于2015年8月11日—8月12日到利辛县教育局一楼档案室现场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一经通过资格审查不得更改。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表和3张近期小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所在学校、中心学校对填报信息审查无误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二)考试 1. 报考人员于8月14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考点、考场信息见《准考证》。 2.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2015年8月16日上午8:30—11:00。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3.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所报考学科高中综合知识水平。 (三)公示 笔试成绩于8月21日左右在利辛教育网站进行公示。对成绩有异议申请查分的,请于成绩公布的第二天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查分手续。 拟入围人员按照同类岗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利辛教育网站进行公示。 (四)选岗聘用 经公示合格人员,按成绩高低进行选岗。选岗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支教手续,纳入支教教师队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三、纪律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发现顶考、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5年内不准参加同类型考试。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8800222 利辛县教育局 2015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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