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5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定于9月25日下午组织公示合格考生进行选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岗时间、地点 9月25日下午3:00;宁阳县教育局(县城七贤路983号,宁阳一中北200米路西)院内办公楼一楼东会议室。 二、有关要求 1、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报到证按时到选岗地点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考生的选岗顺序根据成绩依次顺延。 2、选岗必须本人签字。 咨询电话:0538-5620056 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