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岗位类别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学历(学位)要求 |
1 |
化工专业带头人 |
1 |
专技 |
负责专业建设、教学团队、校企合作等工作,承担一门以上核心课程教学,承担科研和服务工作。 |
理工类、语言类、经管类、艺术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面向全国 |
拥有正高职称(其中对具有德国、西班牙、韩国等国家海外留学经历且应聘外语专业带头人的,可放宽到拥有副高职称)。45周岁以下。 |
2 |
电子商务专业带头人 |
1 |
3 |
工业设计专业带头人 |
1 |
4 |
旅游专业带头人 |
1 |
5 |
会计专业带头人 |
1 |
6 |
营销专业带头人 |
1 |
7 |
国贸专业带头人 |
1 |
8 |
电子专业带头人 |
1 |
9 |
物联网专业带头人 |
1 |
10 |
人文专业带头人 |
1 |
11 |
工艺美术专业带头人 |
1 |
12 |
乐器制造专业带头人 |
1 |
13 |
动漫专业带头人 |
1 |
14 |
外语专业带头人(英、德、西、韩) |
1 |
15 |
化工类专业教师(油气储运、工业环保与安全) |
1 |
专技 |
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科研和服务工作。 |
理工类、语言类、经管类、艺术类、社科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35周岁以下(具有副教授职称或者1年及以上境外留学或工作经历的可放宽5岁)。 |
16 |
机电类专业教师(机电一体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电气自动化) |
6 |
17 |
物流管理专业教师 |
1 |
18 |
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师(会计) |
1 |
19 |
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师(计算机、物联网、应用电子) |
5 |
20 |
建筑工程专业教师(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 |
21 |
外语类专业教师(韩、西、德、商贸) |
2 |
22 |
艺术专业教师(艺术设计、动漫) |
2 |
23 |
公共课教师(思政、人文、数学) |
4 |
24 |
心理咨询教师 |
1 |
专技 |
负责专业教学等并承担相关科研和服务工作 |
心理学一级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25 |
建工专业教师 |
1 |
专技 |
负责专业教学等并承担相关科研和服务工作 |
本科阶段为土建类、艺术类专业或研究生阶段为建筑学、土木工程、艺术学一级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1、有3年及以上从事本专业企业工作经历 (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除外);2、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
26 |
国际贸易专业教师 |
1 |
专技 |
负责专业双语教学等并承担国际贸易实训指导工作 |
国际贸易、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1、英语专业八级或雅思6.5分或托福95分;2、年龄35周岁以下 |
27 |
艺术设计专业教师 |
2 |
专技 |
负责专业教学并承担影视编导与传播或摄影摄像实训指导工作 |
艺术学、设计艺术学或传播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年龄35周岁以下。 |
28 |
素质拓展专业教师 |
1 |
专技 |
负责专业教学并承担素质拓展训练工作 |
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1、副高及以上职称;2、4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
29 |
西班牙语专业教师 |
1 |
专技 |
负责专业教学等并承担相关科研和服务工作 |
西班牙语语言文学二级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
注:年龄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且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考时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且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