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招聘中山大学历史学系教师启事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历史学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与专业范围 职位:教授、副教授 专业(方向):世界史、中国史、考古学 三、招聘条件 (一)师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二)学历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 (三)任职经历:申请教授职务者,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及以上;申请副教授职务者,应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及以上,或从事博士后研究满2年及以上且已出站。 (四)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或其他外语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 (五)年龄及健康要求:申请教授职务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申请副教授职务不超过40周岁,身心健康。 (六)国(境)外研修经历:申请教授、副教授职务者,具有国内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相关学科领域学习或研究的经历。申请教授职务者,原则上应具有连续半年以上的国(境)外研修经历。 (七)业绩条件: 申请教授职务者,具备从事高水平学术研究的能力,在本学科的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建树。具体为:○1需提交任现职以来的5项以上(含5项)代表性学术成果,其中至少4项是近五年内取得的成果;○2需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2项及以上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申请副教授职务者,具备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在本学科相关学术领域内取得有学术价值的成果。具体为:○1需提交任现职以来的3项以上(含3项)代表性学术成果,其中至少2项是任现职以来且是近五年内取得的成果。○2达到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优先考虑,达到主持1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要求需要做出特别说明。 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为正式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决策研究报告等形式的研究成果。一项代表性学术成果既可以是1篇论文、1部著作、1项决策研究成果等,也可以是申请人若干个紧密相关的成果组合而形成的一项代表性学术成果。 代表性学术成果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高水平学术论著 1)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学术著作或统编教材。要求引用频次较高,或在本学科领域获得同行专家的高度评价(需提供可查询的书面证明材料),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或教学成果的奖励的学术著作或统编教材。 2)在中山大学列为文科一类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含会议综述)。 3)ESI高引用论文或热点论文。 4)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其他学术论文。要求论文原则上为SSCI/SCI/A&HCI/CSSCI等收录,且引用频次较高,或已产生重要学术影响(需提供可查询的书面证明材料),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的论文。 5)其他具有原创性的重要学术成果(需提供可查询的书面证明或说明材料)。 2、决策研究及其应用成果 1)产生重要决策影响或社会影响的决策研究成果。原则上要求为被省部级以上机关采纳的调查报告、咨询建议、背部参考、起草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决策研究成果。主要包括:a)对国家产生重要影响的政策建议与观点,以及被中央和国家领导人采纳或作出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报告;b)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简报(大学智库专刊)》、《新华社内参》、中共中央办公厅《观点摘编》,及被中央部委采纳产生重要影响的研究报告,《求是》刊发的理论文章;c)主持起草并被国家和省级人大立法的立法草案或核心条款、立法建议(需提供可查询的书面证明材料);d)经中山大学文科学术委员会认定,已经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皮书和系列研究报告。 2)参加决策咨询、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播等方面重要活动的学术报告。主要包括:A.为中央、各部委、省级领导作的专题报告,或参与中央领导决策、各部委专题决策、省级决策咨询会议并提供重要咨询决策建议的报告(需提供可查询的书面证明材料);B.其他在决策咨询、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播等方面有突出成效的成果(需提供可查询的书面证明材料)。 说明:对选择“理论创新研究”类别的申请人,其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以高水平学术论著为主;对选择“技术、应用与工程研究”类别的申请人,其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以决策研究及其应用成果为主。 (八)教学水平:能够独力承担本专业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的教学任务。 (九)学术传播与社会服务: 申请教授、副教授职务者,要求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在知识创新、传播和应用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决策研究等学术传播工作,在专业领域及其他领域进行高质量、高水平的社会服务,具有较广泛的社会影响。 申请教授职务者,原则上至少具备以下中的1项: (1)最近三年内应邀在相关领域ESI前1%机构报告其研究成果1次以上; (2)最近三年内有参加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并作专题报告的经历; (3)任现职以来曾任本学科重要期刊编委等学术职务; (4)任现职以来曾在国际及国内重要学术机构任职; (5)最近三年内有为国家和社会机构提供决策咨询的经历; (6)作为首席指导者,指导学生参加国际或国家学科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7)参与其他形式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传播和社会服务活动(需提供可查询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应聘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 应聘者需提交中山大学教师职位申请表。(请从ttp://rsc.sysu.edu.cn/Soft/Teacher/engagement/201111/588.html下载) (二)其他材料 1、个人学术简历(应包括本人所有著作的目录、已承担过的所有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学术和工作经历)。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教学工作量证明,科研项目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代表性学术成果证明(论文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全文)。 5、同行专家的推荐函,提供3位专家推荐函。 6、拟送审的代表性学术成果3篇/项(各3份),有本人签名确认的拟送审论著篇名目录。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需提交应聘材料到中山大学历史学系。有关应聘材料予以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 (二)按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 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历史学系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秘书:赖雪枫 联系电话:020-84110305 E-mail:laixf@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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