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和《2015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15年第3号)的规定,经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拟聘用陈菲菲同志为丽水第二高级中学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6年3月7日起到3月15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2091220 丽水市教育局人事处:2626020、2626021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16年3月7日 陈菲菲同志基本情况详情请登录:http://rsj.lishui.gov.cn/zwxx/gsgg/201603/t20160307_457377.htm
拟聘单位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依据公告 |
备注 |
丽水第二高级中学 |
高中化学教师 |
陈菲菲 |
女 |
本科 |
《2015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15年第3号) |
怀孕延期体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