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考点参加面试。 2、面试(含说课和答辩)时间与分值: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 3、考生须按时到达考点休息室,上午面试考生到达考点休息室时间为上午6:30,下午面试考生到考点休息室时间为上午10:40。考生迟到1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3、考生必须服从考点安排,进入考点后统一到休息室集中,进行点名和抽签。考生需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存储录放设备并交监考教师保存。如发现带进考场,则以作弊论处。 4、考生依次进入准备室备考,时间为60分钟。不得在准备室提供的备课教材上作任何记号。说课准备稿必须为手写稿,否则视为作弊,取消资格。 5、考生依次进入考场参加面试(说课和答辩)。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说课手写稿。考生说课开始应先走上讲台,在黑板上写下自己说课的课题。然后正式开始;考生说课结束后将说课手写稿(存档用,不作评分依据)交考场工作人员。面试时须用普通话(报考中学英语学科的人员必须用英语说课)。 6、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到分数确认室等候分数确认,待分数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7、考生不得在面试过程中泄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码、籍贯等个人信息,否则以作弊论处。 8、在面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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