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6年莆田市涵江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将为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审核办理笔试加分。请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于4月29日前(上班时间)将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独女、二女”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见附件5)和《2016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各一份送涵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审核,以便对外公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涵江区新涵街789号教育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4-6709212 涵江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28日 附件1:闽人发[2006]10号 附件2:闽人发[2009]221号 附件3:莆政办[2012]225号 附件4:莆委办[2010]64号 附件5:农村“独女、二女”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