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龙岩市长汀县招聘龙岩学院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初等教育专业毕业生公告 |
内容 |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学院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初等教育专业毕业生就业有关问题的备忘录》〔(2013)10号〕和第39次会议常务会议纪要(〔2009〕11号),以及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龙岩学院2011级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初等教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岩市教综〔2011〕113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制定长汀县2016年招聘龙岩学院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初等教育专业毕业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学科、名额 见附表:《2016年长汀县招聘龙岩学院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初等教育专业毕业生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 我县生源的龙岩学院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初等教育专业2016年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㈠取得教师资格证,并须参加当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150分制为90分)及以上。 ㈡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㈢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没受过任何处分。 ㈣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报考办法 招聘考试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报考对象通过“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报名。 五、聘用办法和相关规定 ㈠聘用办法 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按全省统一笔试成绩,在合格线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考核合格的聘用对象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在农村缺编或学科缺额的乡镇小学任教。 已确定的聘用对象,在县教育局设定的学校学科岗位数内,分报考学科按全省统一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任教学校。 如招聘人数不足,剩余名额按相应学科调剂到公开招聘的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 ㈡相关规定 聘用对象应按(岩市教综〔2011〕113号)文件要求,在我县从事初等教育(小学教育)工作,服务期5年,且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不参加校际交流。不履行协议的,必须偿还龙岩市政府支付的所有培养费(含利息);毕业生在我县服务不满5年的,按服务年限比例归还培养费;服务满5年的可以自由选择职业。 六、体检考核资格确认时(时间另行通知)应提交的材料 已确定的体检考核对象应提交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审核表原件。 七、应注意事项 ㈠应聘者必须在体检考核资格确认时提交规定的证件材料,证件材料不全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体检考核资格。 ㈡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聘用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聘用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表:2016年长汀县招聘龙岩学院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初等教育专业毕业生职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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