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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中心幼儿园因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思想进步,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海宁市户籍2016届全日制幼儿教育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幼儿园教师《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幼儿教育师范类毕业生为海宁市生源,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以及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材料报名),具有艺术类特长优先考虑。 3.在海宁市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以下。 4.在本镇私立幼儿园任教的教师不在招聘范围内。 5.必须服从长安镇中心幼儿园岗位调配原则。 二、工资福利待遇 严格落实《海宁市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精神,待遇从优;按照上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等五险。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4月29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长安镇中心幼儿园二楼行政办公室(第一个办公室) 四、招聘程序 1.报名登记。(4月12日——4月29日) ⑴应聘人员填写《长安镇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 ⑵上交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1张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幼儿教育师范类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以及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考试。(5月上旬) ⑴面试:“试讲+提问”,尝试将指定的一个教学内容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进行分析、设计,并用十分钟时间进行试讲。试讲后回答相应问题。 ⑵基本功考试:现场展示一项技能(时间3分钟以内);自弹自唱一首指定的幼儿歌曲。 3、体检、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应聘人员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报长安镇(高新区)党委、政府批准后录用。 五、其他 招聘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7411994 海宁市长安镇中心幼儿园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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