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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高邮市委组织部、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邮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报考高邮市委党校(01职位)的对象,公共科目笔试入围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参加由高邮市委党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为有序做好面试工作,特制定面试实施办法: 一、面试内容 党校教师职位面试主要以模拟上课形式进行。考生须以“党章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内容,自拟课题,撰写教案,编制课件,试讲1个小时(无学生课堂)。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为6月7日(星期二)8:30—11:30,14:30—17:30,地点在高邮市委党校一楼东教室。 三、面试要求 精通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授课内容设计合理,有控制课堂能力,教态良好,语言流畅。面试时,携带本人读研期间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原件。 四、计分办法 根据《高邮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公共科目笔试分数占总成绩50%,面试分数占总成绩50%。 五、纪律监督 面试工作严肃纪律,规范实施,考核人员由市委党校、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相关人员组成,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4688619。 六、其他 高邮市委党校将通过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高邮市委组织部、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高邮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高邮市委党校咨询电话:0514—80957803。 本实施办法由中共高邮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高邮市委党校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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