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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社局、司法局,市天依公证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司办〔2016〕3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紧部署,认真做好材料报审工作。 各市(区)对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要求要认真把关,所有申报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包括本系统组织的专业科目学习和近五年(2011年—2015年)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申报中级职称4门以上,申报高级职称5门以上)并取得合格证。 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6月20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相关表格可到泰州司法行政网队伍建设板块中的职称评审栏下载。 地点:泰州市司法局政治处(泰州市梅兰东路199号) 联系人:常茂 电话:86197880 附件:《关于报送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司办〔2016〕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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