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能适应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岗位条件 1.报考者须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满36岁的人员); 4.热爱东兴教育事业,承诺愿意在聘用岗位任教满5周年及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东兴区2016年上半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中进入体检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详细请戳公告:2016年内江市东兴区考核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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