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池州市东至县招聘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
内容 | 根据《2016年度东至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规定,现将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每个岗位在达线人员(笔试每科成绩均不能低于60分)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总成绩高低按1:2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具体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7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东至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东至县尧城路27号) 四、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1)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幼儿教师资格证材料原件的,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申办机构出具的通过幼儿教师资格申请的相关证明(须加盖公章),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16年8月31日前提交学历证书或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东至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东至县尧城路27号,联系电话:0566-7026916)。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和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社会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并提供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16年8月31日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到东至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东至县尧城路27号,联系电话:0566-7026916)。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社会人员中不能提供幼儿教师资格证材料原件的,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申办机构出具的通过幼儿教师资格申请的相关证明(须加盖公章),并提供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16年8月31日前提交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东至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东至县尧城路27号,联系电话:0566-7026916)。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2)若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需委托人员办理的,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以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按时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标准缴费80元/人,缴纳专业测试费后,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566-7016873(县人社局) 0566-7026916(县教育局) 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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