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黔南州贵定县中小学2016年遴选教师公告 |
内容 | 为建立培养选拔机制,根据《贵定县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县开展公开遴选中小学教师工作。为使遴选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二、组织领导 根据《贵定县县直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规定,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在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教育局政工科负责日常工作,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保密局派员指导。遴选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中学教师68名,其中贵定职校7名,贵定一中45名,贵定二中16名。 本次计划遴选小学教师47名,其中贵定一小8名,贵定二小13名,贵定三小10名,贵定县实验小学(原贵定五小)16名。 详情见《贵定县中小学2016年遴选教师职位表》。 四、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有遴选计划学校的教师不得报考其他学校。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截止2016年7月22日,教龄满2年以上。 3、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按规定确定为不定等次可视为合格,被延长试用期的情形除外。 4、具有符合各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5、年龄计算方式:截止2016年7月22日以周岁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不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贵定县人民政府网、贵定教育网等相关媒体网站对遴选公告进行公布。 (二)报名 公开遴选遵循自愿原则,鼓励超编学校、即将撤并学校教师报考,超编、撤并学校教师未能遴选上的,后期将由组织进行分流。 报考人员应按回避相关规定,不得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公告公示 报名时间:7月26日—8月1日(工作日时间内报名) 报名地点:贵定县教育局政工科 准考证领取时间:8月5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详见《遴选岗位一览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诚信承诺书一份,本人近期蓝色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县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须严格资格审查程序,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审查内容包括:考生资格条件、学历条件、是否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审查结果由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签名认可。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或在面试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遴选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六、考试 1、考试方式:面试(试教或说课),面试总分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6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考察 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2:1比例以内(含2:1)确定考察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为考察对象。并对考试成绩、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进入考察。考察工作一般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筹总署安排,遴选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近2年所教班级的考试成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时必须查阅干部档案,核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 考察时间:待定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形成考察情况报告,向学校班子汇报。 八、决定与调动 各学校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提出拟遴选人员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及县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影响遴选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事业单位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后,要及时与原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根据遴选单位空岗情况,按照空岗竞聘相关政策聘用到岗,在调入学校无对应空岗的前提下,降低岗位等级进行调动,即便三年内学校出现空岗,也须维持降低后的岗位等级三年不变,三年后方可参加当年的“按岗竞聘推荐”,竞聘成功的,聘任到相应岗位,兑现相应待遇。 九、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遴选单位、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4-5225332 (教育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0854-5220198(教育局监察室) 贵定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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