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黔南州罗甸县县教育局选聘高中教师简章 |
内容 | 为改善高中教师学科结构,增强高中师资力量,提升高中教育质量,根据罗甸一中、边阳中学教师现状,经县教育党组研究,面向全县中学选聘高中教师,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职位 罗甸第一中学15名,边阳中学15名。具体详见选聘职位表。 二、选聘范围 全县初中在编在岗教师(不含边阳中学)。 三、选聘方式 采取笔试的方式。按照制定方案、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工作满三年以上且服务期已满; 5.本科及以上学历。 6.参选人只能报考一个与自己专业或职称相符的对应职位。 (二)业绩条件 2016年春季学期教学成绩不能在同类同级同科名列后5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选聘 1.服务期未满的; 2.在立案调查期间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被组织行文处分且处分未解除的; 4.2016年教材考试成绩不合格的。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简章 按照选聘方案,在相关媒体发布选聘简章。 (二)报名 每所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每个学科只限报1人,学校根据本校各个学科参加2016年教材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优先准予1人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时须认真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其他人代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责任;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3日至26日。 报名地点:罗甸教育局人事股;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四)考试 选聘采取笔试的方式。按选聘职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设笔试成绩聘用最低分数线为卷面分的60%,低于聘用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到选聘岗位。 笔试时间:2016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地点:罗甸民族中学。 (五)公示 考试成绩公示三天,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不符合条件或其他问题的,取消选聘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聘用 按照管理权限,由学校与录用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不胜任高中教学的回原单位工作。 八、纪律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在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考试中违反纪律的要严肃处理。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54-7619639(罗甸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54-7619556(罗甸县教育局纪检组) 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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