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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18—28周岁(1987年8月1日-1998年8月1日期间出生)之间。 5.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岗位要求。 6.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6.报名时为我县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详细请戳公告:绵阳市平武县2016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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