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宜宾市屏山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考试招聘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 ||||||||||||||||||||||||||||||||||||
内容 | 屏山县部分招聘岗位因考生体检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 现将我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人员 详见附件《屏山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人员名单》 二、时间及地点 (一)递补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8月15日(星期一) 地点:屏山县人社局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考核股(屏山新县城行政中心1号楼A0305室)。 (二)递补体检 时间:2016年8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 地点:屏山县人社局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考核股(屏山新县城行政中心1号楼A0305室)。 三、递补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本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递补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一支及体检费220元。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联系电话:0831-5700223 五、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及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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