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 ||||||||||||||||||||||||||||||||||||||||||||||||||||||||||||||||||||||||
内容 | 我院是一所具有61年办学历史的公办高职学院,校址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36号。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共计9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择优。 二、人员管理方式 1.此次招聘人员试用期合格者,予以录用并实行人事代理制,享受与我院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和管理,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项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符合我院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大学生条件者,仍可应聘,对录用者办理入编。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重大疾病; 4.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说明:1.以上所招专业,在企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1976年1月以后出生。 2.以上所招专业,在企业、高校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具有本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63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愿意在我院从事兼职教师工作(承担阶段性专业教学、实训室建设等专业建设工作)者,可在报名表“报考岗位名称”栏填写“XXX专业兼职教师”,名额不受本表中岗位计划所限。符合要求者,电话通知,待遇面谈,签订兼职教师聘用协议。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通过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网站、高校人才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8日上午8:00至2016年8月27日下午5:00。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将报名表(附件)以及资质证书、个人简历等资料发送至相关专业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位学历+姓名+岗位。如:北京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研究生+张三+思政教师。 (四)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开展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招聘考核。 (五)考核 1.参加考核必备:手写签名的报名表和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装订成册),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件、获奖证书原件,本人居民身份证。 2.注意事项:未按时达到考核地点参加考核,视为自动放弃。 3.考核采取面试答辩(30分)+试教的方式(70分)。试教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生的总成绩及入围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按1∶1的比例,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我院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资格终审 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资料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终审。 (十)录取 资格终审通过的人员予以录取。录用人员须经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六、其他 人事处问询电话:刘老师:0371——65821020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2016年8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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