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11月4日—2016年11月14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职业大学行政办公楼311人事处办公室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300410) 电话:022-60585758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职业大学人事处 2016年11月4日 天津市职业大学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报名序号 |
拟聘单位及岗位 |
总成绩 |
1 |
李璐 |
女 |
研究生 |
博士 |
合成化学 |
zj20160502 |
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工专业教师岗 |
8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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