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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经笔试、试讲、体检、考核等程序,拟聘用陈奇量为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17年3月2日起到2017年3月10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纪委88417726;通信地址: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温州科技职业学院,邮编325000。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2017年3月2日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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