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考 核 内 容 |
分 值 |
试 教 |
1、教学理念 |
体现新课程理念和素质教育精神,面向学生全体,弘扬发展个性,尊重学生,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
10 |
2、教学目标 |
符合教学目标要求,切合学生实际,内容正确,容量适中,理解教材,重点、难点突出。 |
20 |
3、教学艺术 |
语言流畅,普通话标准,术语正确,言简意赅;有详有略,节奏得当;教态自然。 |
20 |
4、教学设计 |
教学思路清晰,结构合理,方法得当。 |
20 |
5、教学效果 |
达到教学目标,总体印象好。 |
10 |
6、综合素质 |
仪表气质、教师岗位的适用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
20 |
技能 测 试 |
见《技能测试办法》 注:考核仅为技能测试项目的岗位,其考核评分标准中含综合素 质内容,分值为20分。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