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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9月21日—9月29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体育学院人事处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 电话:23012022 联系人:张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体育学院人事处 2017年9月21日 2017天津体育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表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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