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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2018年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公开招聘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公开招聘教师3名。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丽水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男性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2.户籍、生源地不限。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4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或在正式聘用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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