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贵州毕节市实验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简章(7月10日-12日报名) |
内容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市教育局同意、市编委办核编、市人社局核准(毕人社复﹝2018﹞370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实验学校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 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实验学校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7月10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四) 报考教师职位(职位代码01、02、03、04、05)必须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加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相关证件(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本人的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处于申报阶段且已参加考试的,须提供加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相关证件,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学历、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18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止2018年6月28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四)截止2018年6月28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未满2年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五)截止2018年6月28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六)截止2018年6月28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八)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九)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一)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二)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 2018年6月28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毕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毕节教育云等。 (二)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2018年7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三)报名地址:毕节市实验学校(毕节市南部新区望湖路碧阳国际城内) (四)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五)报名所需资料: 1.《毕节市实验学校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在相应网站下载,一式二份;只收打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考生姓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报名表右下角);电子照片1张(要求:1.照片格式:jpg;2.照片像素:130*170;3.照片大小:10—30kb;4.照片命名: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522401199101010011,中间不要加任何符号包括空格),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将电子照片拷贝给报名工作人员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 3.报考教师职位(职位代码01、02、03、04、05)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职位表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加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相关证件(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本人的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处于申报阶段且已经参加考试的,须提供加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相关证件,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考工作人员职位(职位代码06),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职位表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学校、教管中心、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签字盖章同意报考并在该人员考取后同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的证明材料。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7.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35号令)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7-2168377(毕节市实验学校办公室) 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科) 监督电话: 0857-8222391(毕节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毕节市实验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毕节教育云等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毕节市实验学校 2018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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