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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8年7月12日 — 2018年7月20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9号(300350) 电 话:58719573 联系人:曹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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