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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石门县教育系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高中教师11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即: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参加招聘(含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 十一、监督 县人大、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县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5323350(石门县教育局) 0736-5329963(石门县人社局考试院) 0736-5329855(石门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36-5336006(石门县纪委)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门县教育局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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