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辅导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8名。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湖南幼专)系全额拨事业单位,属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常德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辅导员8名。 四、招聘条件 ㈠ 基本条件 ⒈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⒉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⒊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⒋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㈡ 具体条件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共党员。 此外,凡属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如愿意到我校工作,可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不受本次招聘编制、岗位和条件限制,直接向学校组织人事处提出申请,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即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㈠ 报名 ⒈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1日至8月29日17:30。 ⒉ 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点击附件报名链接或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8月29日12:00在学校官网公布报名成功人员名单,请各应聘者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㈤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由湖南幼专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 ㈥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由湖南幼专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报市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㈦体检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湖南幼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上班时间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㈧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主动放弃者,或公示期间存在异议应该取消聘用资格者,不予聘用。湖南幼专根据空缺名额,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可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 ㈨ 聘用审批: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湖南幼专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对象学历、职称并结合湖南幼专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736—7172273 举报投诉电话:0736—7282068 2018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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