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阿坝州马尔康市教育局2019年考聘(临聘)村级幼儿辅导员(保育员) | |||||||||||||||||||||||||||||||||||||||||||||||||||||||||||||||||||||||||||||||||||||||||||||||||||||||||||||||||||||||||||||||||||||||||||||||||||||||||||||||||||||||||||||||||||||||||||||||||||||||||||||||||||||||||||||||||||||||||
内容 | 马尔康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公开考聘(临聘)村级幼儿辅导员(保育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民族地区村级学前教育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344号)、《阿坝州教育局 阿坝州财政局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临聘村级幼儿园辅导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阿州教发〔2017〕290号)精神,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马尔康市定村定向公开考聘(临聘)村级幼儿园辅导员(保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考聘条件 参照专业化幼儿教师队伍建设要求,为了确保辅导员素质,原则上在下列条件范围内定村定向公开考聘。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三)具有幼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户籍在阿坝州的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初等教育或藏汉双语小教师资格专业毕业生;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执教资格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马尔康市现在岗村级幼儿园临聘辅导员。 (四)阿坝州户籍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马尔康市现在岗村级幼儿园临聘辅导员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法定年龄。 (五)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一)被开除公职、解聘、辞退后未达到再应聘规定年限的; (二)公安机关备案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三)违反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教师资格证、幼儿保育员证书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的应聘人员。 三 招聘人员性质及招聘名额 (一)人员性质:机构编制外部门管理的临聘人员。 (二)招聘名额: 54名。 四、待遇 村级幼儿园临聘(辅导员)保育员实发工资为2000元/人/月,其“五险一金”由临聘单位缴纳。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1日—2019年12月2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结束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下午5:30。 (三)报名地点:马尔康市教育局。 六、应聘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毕业证(往届毕业生)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生源地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2019年8月31日前在马尔康市教育系统担任临聘人员1年以上证明原件(当地乡镇政府开具证明); (五)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签字盖章确认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对象证明原件。 (六)2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七、招聘人员管理 村级幼儿园辅导员的临聘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制定聘用条件和聘用程序,统一组织定村定向考聘。定向考试取得资格后,由所在村委会和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临聘辅导员的日常管理由所在村两委负责,业务培训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 八、考核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幼儿教育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9日,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1月3日,地点见准考证。 (三)成绩占比 1.笔试成绩占50%。 2.面试成绩占50%。 九、加分政策 1.生源户籍地(加2分), 2.幼教专业毕业生(加2分)。 3.师范类毕业生(加1分)。 4.2019年8月31日以前在教育系统担任临聘人员1年以上的每年加1分。 以上加分项累计不超过5分。 十、公布成绩 1.笔试成绩:2019年12月30日至31日公布成绩,并按各村笔试前4名入围原则,公告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于2020年1月2日领取面试准考证。 2.总成绩:2020年1月3日公布,并公告公示进入体检资格人员名单。 十一、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体检和考核由市教育局、市就业局和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马尔康市人民医院进行,按修订后《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规定的派遣期间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考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十二、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市纪委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837-2822668)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如最终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837-2827351(市教育局) 附件:1.阿坝州马尔康市2019年公开考聘村级幼儿园辅导员(保育员)岗位需求信息表。 2.马尔康市村级幼儿园辅导员(保育员)考聘报名登记表。 3.“一村一幼”辅导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马尔康市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9日 附件:1
附件:2马尔康市村级幼儿园辅导员(保育员)考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一村一幼”辅导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信息来源:http://www.maerkang.gov.cn/maerkang/c100053/201912/a8b7d21edf7b4eac8b5c2f9ca843f75a.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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