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选拔丰县城区幼儿园顶岗教师的公告 |
内容 | 2020年公开选拔丰县城区幼儿园顶岗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城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20名教师到示范幼儿园、丰县机关第二幼儿园顶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城区幼儿园教师20人(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范围 全县农村幼儿园(不含中阳里、凤城、孙楼三个街道办事处)在编在岗幼儿园教师。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一览表); (四)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职位的身体条件;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近五年年度考核有被评定为合格等次以下的。 四、报名 (一)招考岗位查询 详见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教育局专栏”。 (二)报名方式 1.报考者在报名时必须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新城区行政中心县教育局402会议室。 (三)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居民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上述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满分100分。考试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顶岗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城区幼儿园职位被录取者与用人单位签订顶岗协议。 七、待遇 1.不办理调动手续,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2.年度考核在顶岗工作单位考核,考核结果报编制单位备案并上报县教育局;评优评先在顶岗工作单位参评;奖励性绩效工资拨付到顶岗工作单位,由顶岗工作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职称评定在编制单位参加。 八、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按照《公告》程序办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16-80396925 ![]() ![]() 丰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www.chinafx.gov.cn/Gov/Article.asp?id=61&classid=6&articleid=125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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