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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招生简章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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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名额
    招生名额为100名。
    二、学位类别、代码
    法律硕士(代码035100)
    三、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四、报名办法
    全国报名工作均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等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学位证上使用。请严格按照附件标准上传。)报名完成后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
    7月12日至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准考证
    考生于10月15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五、报名考试费
    2015年全国联考报名全部实行上网支付报名考试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的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
    六、外语考试语种:英语。
    七、初试考试日期、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初试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5日8:30-11:30 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10月25日14:30-17:00英语
    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八、复试
    复试时间:待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确定,预计在2015年12月下旬
    复试地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院路校区)
    复试科目:政治理论、综合
    复试形式:面试
    复试费:100元
    九、资格审查
    我校资格审查在复试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请考生务必先自行在“学信网”上查询自己的学历证书,如无法查询到,尽快申请学历认证,复试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证书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申请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凡在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十、专业设置与学习年限、收费标准及食宿问题
    学制:3年;(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学费:总共45000元;
    学习方式:第1—2学年度,每学期集中到京授课1个半月左右时间。若申请以“周末班”形式学习的人数超过50人,将开设周末班,采取周末、节假日授课的方式。学生应在复试时提出申请,将在复试后一周内确定是否开设“周末班”。集中授课与周末授课两种教学方式由学生自行选择,确认后不得修改。
    授课期间,学生住宿自行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教学地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海淀区学院路校区)
    十一、联系方式
    2015年报考我校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考生的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及其他通知等,均在我校网站公布或下载。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jsy.cupl.edu.cn
    联系电话:010-58908070;
    传真:010-58908074;
    电子邮件地址: zfyz@cupl.edu.cn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一号办公楼304室
    法律硕士学院在职法律硕士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908500
    传真:010-589085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339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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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4: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