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资阳市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 |||||||||||||||||||||||||||||||||||||||||||||||||||||||||||||||||||||||||||||||||||||||||||
内容 | 按照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的规定,现将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见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逾期未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12月1日9:30-12:00。 三、递补资格复审地点 资阳市公安局办公楼11楼人事处(地址:资阳市车城大道366号,联系电话:26559504) 四、递补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1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 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定于12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体能测试于12月5日进行,具体时间、场地在资格复审时通知。 附: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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