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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2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政法〔2012〕48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面试资格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12年12月2日(周日)8点至17点30分。 二、地点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三楼306房间公务员局(市区黄河路中段647号)。 三、携带证件及有关证明 按照相应职位,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等证件;退役士兵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已就业的退役士兵须同时持其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及相关服务证书(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须持省辖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工作证明)。以上证件和相关证明均需考生提供原件和留存复印件一式两份,另需提交考生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6张。 四、注意事项 (一)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确认资格。 (二)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请按照面试通知单的要求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视为弃权。 (三)近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注意交通安全。 漯河市委政法委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漯河市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