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各位考生: 按省公务员局通知要求,现将2013年度大庆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进入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5日上午8:30-11:00 二、资格确认地点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大厦(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化街35号)。 三、资格确认范围 报考大庆市公安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四、资格确认的范围及有关要求 (一)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要求退役士兵的考生需携带士兵退役证及复印件; 3、报考职位要求项目生的考生需携带经省相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生资格确认证明原件; 4、报考职位要求应届毕业生的,2011年、2012年毕业的考生需携带所在学校出具的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证明或本人档案所在地市(县)毕业生管理部门(或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保管档案和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未按指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459-6363178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