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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昭通市实验小学2017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内容
    昭通市实验小学2017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昭通市教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根据《昭通市2017年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昭市教〔2017〕77号)和《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二OO九年城区小学划片招生的公告》(昭区政公〔2009〕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观念,加强学校的办学管理,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教。
    二、招生工作领导组
    组长:吴明森
    副组长:何秀林訾成勇邓声万
    组员:赵渝溪彭国群刘世亮刘亚妮李鸿李兴德宗德松高洁杨燕曾祥丽陈沛
    三、招生对象
    招生范围内于2017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范围、办法
    根据《昭通市2017年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昭市教〔2017〕77号)文件划定范围实施分批错时的招生办法。
    第一批:按照《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二OO九年城区小学划片招生的公告》(昭区政公〔2009〕12号)招收建设南路(街)(文渊社区及东菜园社区)、永安街、东升街、启文街单号1—83号、双号2—98号、文渊街、杨家牌坊、蚕豆街的适龄儿童。
    请家长持以下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我校审验登记报名。
    1、登记时间:2017年8月15日。
    2、登记报名要求:
    (1)昭通市实验小学2017年招生区域子女入学申请表一份(附件1);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扉页、父母所在页及入学儿童所在页);
    (3)与户籍一致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入学儿童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6)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第二批:按照《昭通市2017年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昭市教〔2017〕77号)文件,招收市直、区直、中央、省属驻昭单位在编在职在岗职工子女。2017年新增单位的职工子女由市教育局协调昭阳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到其他学校。
    请范围内的单位指定联系人携带要求的相关证件及入学信息表(附件2)(要求电子版)到我校登记,不接受个人申报。
    1、登记时间:市直及中央、省属驻昭单位,2017年8月16日;区直单位,2017年8月17日。
    2、登记时所需证件: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扉页、父母所在页及入学儿童所在页);
    (2)入学儿童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4)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昭通市实验小学2017年市直、区直及中央、省属驻昭单位在编在职在岗职工子女入学申请表及诚信承诺书一式贰份(附件3),要求由家长亲笔填写,不得打印;
    (6)提供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本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提前将公积金打印到2017年3月);
    (7)提供申请人的单位录用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或人事部门鉴定的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单位公函1份(附件4,要求单位按样本统一制作公函,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签字后,方视为有效)。
    第三批:按照《昭通市2017年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昭市教〔2017〕77号)要求,招收已与云南昭通市省耕山水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且房屋产权证性质为住宅的业主子女,以云南昭通市省耕山水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原始销售凭证为准,不一致的概不受理。
    请业主按要求向云南昭通市省耕山水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材料,由云南昭通市省耕山水置业有限公司将入学信息汇总,经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指定经办人携带要求的相关证件及入学信息表(附件2)(要求电子版)到我校审验登记,不接受个人申报。
    1、登记时间:2017年8月18日上午8:30。
    2、登记报名要求、所需证件:
    (1)昭通市实验小学2016年省耕山水业主子女入学申请表一份(附件5);
    (2)提供与云南昭通市省耕山水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并附有房管局盖章的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供盖有云南昭通市省耕山水置业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的发票或首付款收据及贷款合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4)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扉页、父母所在页及入学儿童所在页);
    (6)入学儿童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第四批:按照《昭通市2017年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昭市教〔2017〕77号)和(昭市教函〔2016〕42号)招收相关社区人员子女。
    请相关社区指定联系人携带要求的相关证件及入学信息表(附件2)(要求电子版)到我校审验登记,不接受个人申报。
    1、登记时间:2017年8月18日下午2:30。
    2、登记报名要求、所需证件:
    (1)昭通市实验小学2017年招生相关社区子女入学申请表一份(附件6);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扉页、父母所在页及入学儿童所在页);
    (3)社区及两委子女入学信息分类汇总经太平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两委委员的子女入学还需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资花名册1份加盖公章;
    (4)入学儿童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6)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公示、审核信息时间:
    (1)8月19日至8月20日由学校招生领导组审核登记学生信息;
    (2)8月21日公布已审核登记学生信息,学校把招生情况上报市教育局法规监审科及教育科备案。
    六、招生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符合片区条件的学生及符合相关规定的市直、区直、中央、省属驻昭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登记,超过时间一律不补报,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入学资格。
    (二)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安排组织招生,严格审核年龄、范围等相关条件。
    (三)不招收留级学生及未足龄儿童。
    (四)请各单位认真宣传招生规定,要求职工按规定如实填写相关表格,严禁弄虚作假的行为,若有虚报,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社区本年度职工子女入学资格;同时上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五)欢迎广大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违反相关规定的就读学生家长、单位及招生学校,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严肃查处。
    七、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昭通市实验小学:0870-3169808;3169802;
    昭通市教育局:0870-2223042;2228528;2223044。
    附件:
    1、昭通市实验小学2017年招生区域入学申请表及诚信承诺书
    2、昭通市实验小学入学信息表
    3、昭通市实验小学2017年市直、区直及中央、省属驻昭单位在编在职在岗职工子女入学申请表及诚信承诺书
    4、XXX单位关于申请在编在职在岗职工子女2017年就读昭通市实验小学一年级的函
    5、昭通市实验小学2017年省耕山水业主子女入学申请表及诚信承诺书
    6、昭通市实验小学2017年相关社区子女入学申请表及诚信承诺书
    全部相关附件1-6.rar
    昭通市实验小学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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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5: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