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甘孜州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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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体检事项 1、递补进入体检人员请于2015年1月29日上午10:30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到领取体检通知单。 2、2015年1月30日上午8︰30前在甘孜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报到并进行集中体检。 3、注意事项 (1)报到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报名信息表、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到,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费用自理。 4、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人民警察职位(含司法警察)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13号)、《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20号)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5、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 中共甘孜州委政法委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甘孜州公安局甘孜州司法局 2015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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