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普洱市江城县2008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 ||||||||||||||||||||||||||||||||||||||||||||||||||||||||||||||||||||||||||||||||||||||||||||||||||||||||||||||||||||||||||||||||||||||||||||||||||||||||||||||||||||||||||||||||||||||||||||||||||||||||||||||||||||||||||||||||||||||||||||||||||||||||||||||||||||||||||||||||||||
内容 |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教人[2008]10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安排的通知》、《普洱市教育局、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人事局、普洱市编制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聘特设岗位教师的工作通知》(普教联发〔2008〕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8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执行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边疆教育事业服务的精神,服从安排。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所学专业与竞聘岗位一致,持有普通话等级证,有教师资格证,身体健康的全日制应届或全日制往届本科和全日制2008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4)全日制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符合我县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三、招聘专业、学校、学历及人数
四、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从2008年6月6日至6月16日止; 2、报名地点:普洱市江城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79-3721105,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0879-9295493 3、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要求交原件验证及复印件1份留查。本人近期半身半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未办理毕业证的2008年届毕业生须有学校证明,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登记表可以到(2008年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下载),填写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应把报名登记表交学校审查盖章,往届本科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后,现场报名时提交。 5、专科岗位本科可以报考,但是必须参加专科笔试。 五、考试、聘用、待遇、其他 (1)笔试、面试规定:招聘本科生免笔试,招聘专科生笔试时间为2008年7月13日9(星期日)上午9:00 -11:30,地点江城县一中。专可笔试内容要求,报名时通知。本科、专科面试时间2008年8月1日(拟定,如果有变动,临时通知)。本科、专科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于2008年8月4日进行体检(拟定,如果有变动,临时通知)。 (2)聘用 江城县人民政府作出聘用决定并与聘用教师签订三年就业协议,在本年度8月底前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到江城县教育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过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合格,本人愿意留在当地任教的转为正式教师,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3)待遇 按国家、云南省、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4)其他 被聘用为特岗教师的人员,在履职特岗教师的三年中,不能参加其他形式的招考,如果要参加其他招考的特岗教师,必须写下保证书,退出特岗教师岗位,方能参加其他招考。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于江城县教育局。
二OO八年六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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