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注: 交流群加入:全国各省区高考招生信息交流QQ群 点击查看:2015年全国各大院校高考招生专题(持续更新) 2015全国各大院校招生信息本网站陆续更新中,请广大网友点击查看。 若省份中没有看到您想查询的学校可以通过“站内搜索”学校名字查询信息。 若有疑问可咨询本网站,或者自行登录学校官网查看相关招生信息。 招生代码:教育部代码:12048 江苏省代码:1133 江苏省中外合作办学代码:1624 院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本科高校 录取批次:第二批本科(文科、理科、音乐),高职专科(文科、理科、音乐、美术),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一、录取规则 录取考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 1、本科录取规则 (1)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2)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参加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省录取控制线,文化成绩特征分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美术专业: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加分)。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综合分相同情况下参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综合分的高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音乐专业:根据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 (3)其它省、市、自治区考生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录取规则录取。 2、专科录取规则 (1)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不做要求。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2)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参加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省录取控制线,文化成绩特征分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美术专业: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加分)。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综合分相同情况下参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综合分的高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音乐专业:根据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 (3)其它省、市、自治区考生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录取规则录取。 二、身体要求 1、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2、 报考我院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 三、其他说明 1、本规则未尽之处,按江苏省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院严格按照江苏省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4、毕业证书颁发: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完成学业,由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5、本章程由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邮政编码:210038 联系电话:025-89668222,89668111 传真:025-89668222 网 址:www.njty.edu.cn 电子邮件:zjb@njty.edu.cn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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