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保山市施甸县2011年特岗招聘考试工作公告 | |||||||||||||||||||||||||||||||||||||||||||||||||||||||||||||||||||||||||||||||||||||||||||||||||||||||||||||||||||||||||||||||||||||||||||||||||||||||||||||||||||||||||||||||||||||||||||||||||||||||||||||||||||||||||||||||
内容 | 施甸县教育局关于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年度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指标的通知》(云教人〔2011〕1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1〕14号)和《保山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安排的通知》(保政教发〔2011〕6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11年“特岗计划”实施及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特岗教师的招聘质量,现将2011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年度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指标的通知》(云教人〔2011〕12号)精神,2011年我县招聘特岗教师90名,其中,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岗位63名,招聘专科学历毕业生岗位27名。 二、招聘有关要求 (一)报名 1.招聘对象 (1)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熟悉施甸民族语言的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应聘英语、音、体、美学科教师的,所学专业必须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3)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报名要求 应聘毕业生在云南省教育网下载《2011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一式2份,应届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本科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报名时提交。 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2011年5月23日~6月3日为现场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3日17:00。报名地点:施甸县教育局党员活动室。应聘毕业生应按照招聘公告的通知到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现场报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4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和身份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往届本科毕业生同时需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在领取准考证时,应届毕业生需交验毕业证及其它证件。应聘考生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2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应聘考生自己承担。 (二)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由施甸县教育局印制,由施甸县特岗办具体负责发放。 发放时间:2011年7月7日~8日。 发放地点:施甸县教育局人事科。 (三)笔试 1.总体安排 笔试由省教育厅负责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县特岗办具体组织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为2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3.笔试时间 2011年7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施甸一中。 4.查分 省教育厅将于7月18日通知考试成绩。考生需查分者,在考试成绩通知后5日内,由个人提出申请,教育局统一登记后,报省、市特岗办进行统一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进行。 (四)面试、体检和聘用 1.面试 (1)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市特岗办转报省特岗办协商决定。面试前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是对毕业生所持证件材料的再次审查。对审查出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照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没有递补的岗位可由市特岗办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调剂递补。 (2)面试工作在省、市特岗办的指导下,由县特岗办负责组织实施,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面试办法。 (3)面试考官由县特岗办聘请有名望的校长、骨干教师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考官必须服从市、县特岗领导小组安排,进行异地交流和临时派遣。面试考生要严格实行代码制;面试工作人员对面试考生的组合顺序实行抽签。面试内容按报考学科,分学科说课,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在施甸县示范小学。 2、体检和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将情况报送市特岗办汇总报省特岗办核准后,方可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无检举即可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和《施甸县教育局招聘特岗教师协议书》 3、待遇 凡按特岗条件招聘的教师,按特岗教师管理,享受公办教师待遇,工教龄从2011年9月1日起计算,享受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并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我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纳入纪检监察的重要内容,整个工作流程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附:《施甸县2011年招聘特岗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施甸县特岗办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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